你的游戏资料卡替换为所选择形态的资料卡,但你保留你的生物类型、阵营、人格,智力、感知与魅力属性值、生命值、生命骰、熟练以及交流的能力。如果你具有施法特性,你同样保留它。
你的意思是虽然文本里写了保留施法特性,但这个保留施法,是不保留消耗了的施法特性的是吗?
既然A TO B 的形体变化效益是刷新资料卡,那通过形体变化变回来的B TO A也是刷新一张新的资料卡咯?
那按您这个解释法开个形体变化自身的环位能回满吗?
“如果你具有施法特性,你同样保留它。”这句话的含义应当是指保留该法术施法者的施法特性,比如来自职业的。
在法术持续时间内,你变形为另一个生物。你还可以使用魔法动作来变形为另一个符合条件的形态。新形态生物的挑战等级必须不高于你的等级或挑战等级的生物。你必须在之前见过该类生物至少一次,并且该生物不能是构装生物或亡灵生物。
取决于对于法术描述的判法,“该类生物”(the sort of creature)究竟指的是什么?sort在维基词典里指典型的类别type,但type常常也被用来指特定或典型个体。虽然前朝的变形子学派有相关规定,但是5E的SA没有明确回答过类似问题,我们只能等待6月的新SAC出版。
作为DM,我会说要求玩家变形的生物是明确以怪物卡形式出现在规则书中的生物,即不能通过形体变化变为另一个玩家获得其数据,所以变回来不是利用形体变化的B to A,而只是单纯地解消法术,也就不存在原始形态的法术位得以刷新这种问题。
如果把保留施法特性理解为对每次形体变化都生效,那么将是一场灾难。因为考虑兼职能让你重复获得不同的施法特性,没有规则禁止你获得多于一个的施法特性,那么每次施展形体变化意味着你获得了一整套新的施法能力,包括其法表和法术位,而这一切并不会在下一次形体变化中消失。
你的意思是虽然文本里写了保留施法特性,但这个保留施法,是不保留消耗了的施法特性的是吗?
如果你希望这么理解,是的,他们可以不刷新,只是每次叠加一整套新的施法特性,可以获得无数个施法特性。